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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國立體育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開放申請, 即日起至 11月19日截止

申請資格:

113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1.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2.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3.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4.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獲獎學生未依限提交每年定期評量相關資料。

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經查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本獎學金核給金額、年限:

每月給與獲獎學生四萬元,獎勵期間自113年81日起至114年731日止,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獎學金由教育部出資二萬元,另外配合款二萬元由指導教授或學院安排籌措。

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請提交申請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系所辦理甄審。

1131119日前由各學院承辦人遞送學院推薦名單至研發處,彙整後送審議委員會核定獲獎名單。

辦理依據:國立體育大學執行教育部補助博士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計畫說明教育部補助博士生計畫說明簡報簡要Q&A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 (Emailyulianyao@ntsu.edu.tw) 或電洽 (03) 328-3201 #1235 詢問研發處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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