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13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1.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2.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3.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4.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獲獎學生未依限提交每年定期評量相關資料。
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經查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本獎學金核給金額、年限:
每月給與獲獎學生四萬元,獎勵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獎學金由教育部出資二萬元,另外配合款二萬元由指導教授或學院安排籌措。
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請提交申請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系所辦理甄審。
於113年11月19日前由各學院承辦人遞送學院推薦名單至研發處,彙整後送審議委員會核定獲獎名單。
計畫說明:教育部補助博士生計畫說明簡報、簡要Q&A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 (Email:yulianyao@ntsu.edu.tw) 或電洽 (03) 328-3201 #1235 詢問研發處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