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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學年度國立體育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開放至115/06/12

申請資格: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1.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2.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3.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4.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獲獎學生未依限提交每年定期評量相關資料。

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經查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本獎學金核給金額、年限:

每月給與獲獎學生四萬元,獎勵期間自115年81日起至116年731日止,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獎學金由教育部出資二萬元,另外配合款二萬元由指導教授或學院安排籌措(請先確認有配合款來源再行申請)。

審核結果通知後,若遇教育部調整經費或暫停計畫,該獎學金案即日停止執行辦理及發放。

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人請提交申請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系所辦理甄審。

(資料表務必請填報配合款經費來源明細,國科會兼任助理薪資以及深耕計畫學習型及勞僱型兼任助理薪資均可為配合款)

2. 於1150612前於各院系審查核章後送至研發處,彙整後送審議委員會核定。

辦理依據:國立體育大學執行教育部補助博士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計畫說明教育部補助博士生計畫說明簡報簡要Q&A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 (Emailyulianyao@ntsu.edu.tw) 或電洽 (03) 328-3201 #1235 詢問研發處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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