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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1年2月13日桃教中字第1010004924號函暨教育部101年2月9日臺參字第1010014424F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aspx)/法令規章2001-2012法規命令發布分類/教育部2012年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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