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101年度先導型、開發型及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申�
一、 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1年1月5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0149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及合約書修正(詳附件一、二)重點如次:
(一)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
1、第5點:增訂申請機構簽署計畫申請人資格切結書。
2、第25點:增訂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之管考規定。
3、酌修第8、15、16、17點文字。
(二)產學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
1、該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業於100年7月1日頒布,爰修正第10、11條,餘為文字酌修。
2、合約書序文及第2、15、19條酌修文字。
3、參酌法制作業規定修正第4、5、24條文字。
三、 計畫申請人: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並依本校研發處規定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1年6月1日,相關申請事宜如次:
四、 該會產學業務聯絡電話:02-2737-7571∼72(綜合業務處三科)、資訊系統操作業務聯絡電話:0800-212-058(資訊小組)。
五、 來文相關附件已公告在本校及研發處公佈欄,請參酌下載。
二、 旨揭要點及合約書修正(詳附件一、二)重點如次:
(一)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
1、第5點:增訂申請機構簽署計畫申請人資格切結書。
2、第25點:增訂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之管考規定。
3、酌修第8、15、16、17點文字。
(二)產學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
1、該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業於100年7月1日頒布,爰修正第10、11條,餘為文字酌修。
2、合約書序文及第2、15、19條酌修文字。
3、參酌法制作業規定修正第4、5、24條文字。
三、 計畫申請人: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並依本校研發處規定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1年6月1日,相關申請事宜如次:
四、 該會產學業務聯絡電話:02-2737-7571∼72(綜合業務處三科)、資訊系統操作業務聯絡電話:0800-212-058(資訊小組)。
五、 來文相關附件已公告在本校及研發處公佈欄,請參酌下載。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條款附件1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條款附件1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條款附件1.2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條款附件計畫合約書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條款附件1計劃作業要點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部分條款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