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A - 修正案審查篇
Q1:什麼時候需要申請修正(變更)案呢?
A:當審核通過的研究計畫案,在執行途中發現計劃或相關文件需要修正或改變時,需向審查會提出修正(變更)申請;依照修正(變更)程度,分為行政(微小)變更及實質變更,詳見修正(變更)審查程序。
Q2:修正(變更)案需要準備什麼?
A:請依照本會表單下載-修正(變更)申請內之送件核對單檢附資料,修正處皆需於修正對照表中寫明(對照表在修正申請書的尾頁);若計劃書、知情同意書、招募文宣、問卷4類資料有進行變更,請檢附變更前核准的資料作為參照。
Q3:為什麼要送修正(變更)案?
A:以研究倫理的角度而言,當計畫出現修正(變更),對研究參與者的風險可能會有所變動,若計畫有所修正,請申請修正(變更)案,以求落實保護研究參與者、研究團隊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