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A - 新案審查篇
Q1:送審後什麼時候得到回覆?
A:研究計畫送件至委員端進行審查後,原則上免除審查於7個工作天,簡易、一般審查於10個工作天內,會將修正意見電子郵件寄送給計畫主持人;若於超過時間尚未收到回復,可致電或電子郵件詢問進度。
Q2:需於多久內繳交意見回復?
A:原則上,會給予計畫主持人5個工作天進行回復,逾期則會提醒催繳2次,若於2個月間都無任何回應,將視同撤案。
Q3:意見回復的修正資料需注意什麼?
A:以下列舉幾點修正文件時常發生的問題,提供參考:
(一) 文件修正處請確實用紅字標示。
(二) 文件左下角的「主持人/日期/版本」請記得更新(右上角為文件通過日期,無需變更),以便後續核對資料。如:修正前為OOO/114/05/02 v.1 ;修正後為OOO/114/06/18 v.2。
(三) 修正後的檔案,請確實經過計畫主持人親簽後掃描成電子檔,連同紙本資料一併繳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