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6年「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補助案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6年「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補助案,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2月11日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115年9月24日科會科字第1150068062號函辦理(附件1)。
二、旨揭計畫預定期程為116年6月起執行1年為原則,實際執行日依國科會作業時程調整,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應確認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已符合與科普合作企業間之利益迴避原則,簽署「執行受補助計畫聲明書」,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請詳閱作業要點及本案徵求公告書附件2)。
四、為利撰寫計畫申請書時,闡明補助經費、企業配合款占比、製播及推廣費用配置,以利後續審查,業於徵求公告書「申請方式」中明定,應依「研究計畫內容」(表CM03) 附件「申請經費預算表」範本填寫。另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計畫之製片、監製、導演、編劇應為已確定人員,並檢附合約或合作意向書;其他已確定之製作人員亦同(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