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業於115年3月10日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3日受理線上申請
一、依文化部115年3月11日文綜字第1153006674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文化基本法規範,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建立公共參與文化政策機制,促進多元文化及文化多樣性發展,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
三、欲提案之法人、機構,請於受理期間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登錄申請資料,俾完成申請程序;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採專案補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