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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邀請各大專院校實驗室加入檢測資訊服務平台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05月27日臺環字第1000092051號函辦理。
二、有關該局檢測資訊平台非強制性加入,僅作為檢測資訊交流處,不與教育部既有之實驗室查核系統或相關管理系統連結。
三、相關說明已公告於電子公佈欄、本校首頁與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下載,本校有意願之實驗室敬請惠知本處學術發展組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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