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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 結案審查篇

Q1:最遲什麼時候要送結案呢?

A:於核可證明上標示之截止日期結束後,應當停止所有與研究參與者之互動,並於截止後三個月內,提交結案報告至本會進行審查;若提前完成計畫,也可提前送結案。

 

Q2:結案需要準備什麼?

A:請依照本會表單下載-結案(撤案)審查內之送件核對單檢附資料,並先提供研究參與者清單及前20位之研究參與者知情同意書影本至辦公室,會再進行知情同意書影本抽樣。

 

Q3:研究參與者之知情同意書如何抽選?

A:依本會結案送件核對單所示,研究參與者若20人(含)以內則全附;20人以上,21-100位抽8位;101人以上,每20人再抽1位。以下舉幾個案例進行解釋:

(一)研究參與者24位:須檢附1-20位,20份;21-24位,抽4份,共計24份。(若研究參與者為28位內,原則上皆須全附)

(二)研究參與者56位:須檢附1-20位,20份;21-56位,抽8份,共計28份。

(二)研究參與者148位:須檢附1-20位,20份;21-100位,抽8份;101-120位,抽1份;121-140位,抽1份;140-148位,抽1份;共計31份。

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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