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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專案媒合活動各類注意事項供參。

發佈單位 專案辦公室  單位聯絡人 專案辦公室 
發佈日期 2010/09/02  聯絡電話 02-8209-3888 
電子信箱 968@mail.lhu.edu.tw 
相關網址 http://968.lhu.edu.tw 
相關附件 990918參與媒合活動之實習員注意事項   990918參與媒合活動之實習機構注意事項

公告內容  
主旨:「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專案媒合活動各類注意事項供參。
說明:
 一、本部於2010年9月1日至10月2日共規劃12場次「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
   場實習方案」專案媒合活動(詳附件1),期透過合格實習機構參與,提供實習機構與
   各校畢業生面對面溝通互動的機會,以加速媒合率,協助實習機構徵得所需人才與各
   校畢業生得以順利進入企業職場,達到穩定就業市場目的。
 二、請欲參與本次媒合活動之合格實習機構,至第二階段平台(968.lhu.edu.tw)登入,
   並於「專案媒合活動企業設攤報名」功能處報名,請合格實習機構及實習員踴躍參
   與。
 三、檢附專案媒合活動各類注意事項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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