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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專畢業生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開始了!!即日起接受報名!!名額有限!!請96-98級畢業生把握機會!!

 

親愛的老師、同學大家好

 

 

教育部於997月提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適用於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今年應屆畢業、去年、前年畢業生,不含研究所),如您有意願,可參考附件資料,或連結至網站詳細了解此計畫內容。

 

擷錄方案重點及本校執行方式如下:

 

一、辦理期程:

9991100531日止 (以半年為限)

 

二、申請條件:

9698學年度(於97年至99年畢業生)大專以上畢業生並領到畢業證書為限(不含研究生)且目前待業中之校友為優先。

1.      98學年度應屆大專畢業生:適用第2階段,自9991受理申請起至100531日止。

2.      96-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已參與第1階段之實習員至99930止;參與第2階段之實習員自起始日(9991)起受理申請進用。實習期程-9991100531日止(每人以半年為限),1階段與第2階段補助實習員對象不能重複

 

三、申請人數上限(依教育部實際審查核定人數為準)

總計約35人。

 

四、實習員每月薪資:

實習員實際薪資尊重勞動市場機制,由企業全額負擔薪資及企業須提撥之勞、健保、勞退金 (月薪最低保障本薪22,000)

政府提供實習機構就業實習補助每名每月新台幣壹萬元整

 

五、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0531日止申請,額滿截止。

 

六、申請方式:

96學年度至98學年度(即指976月以後)畢業的大專畢業生(不含研究生)提早與學校聯絡,並於99715後至本部「教育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資訊網(第二階段平台)

 http://968.lhu.edu.tw/default.aspx  ,免費登錄申請。

 

七、聯絡方式:

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或來電

電話:03-3283201ex1234 校友服務組 馬小姐

傳真:03-3285461

E-mailmary8315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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