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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改以「擴充加值」方式辦理,並主動增核國際合作主持費,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科技部107年5月8日科部科字第1070030797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為增進國內學研界之國際化能量,提升台灣科研成就之能見度,並妥適運用有限之國際合作資源,以鼓勵更多學研團隊參與國際合作。自即日起,相關補助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歐盟FP計畫及美國NSF-PIRE等大型計畫除外)全面改以「擴充加值」方式辦理,在既有研究案專題研究計畫(不含規劃推動及產學合作計畫)下,增核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申請「擴充加值」經費之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以刻正執行中之科技部補助專題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為限,在雙邊協議徵件期限內,提出增核擴充加值經費申請案。
(二)申請案經科技部學術司及協議機構分別獨立審查並共同選定者,增核補助國際合作研究及交流經費,不列入計畫主持人主持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之件數計算。
(三)核定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專題計畫經費總和,以不低於雙邊協議所設定金額為原則。
(四)前述計畫之申請,請依各項雙邊協議合作計畫徵件申請須知所述方式辦理。
三、歐盟FP計畫及美國NSF-PIRE等雙邊及多邊大型合作計畫,仍循既有程序另依科技部公告徵件時間及方式提出申請,經徵件機構審查而獲推薦後,另向科技部申請我方研究計畫經費補助。
四、科技部為肯定計畫主持人執行上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所付出之心力,將主動增核國際合作主持費每月新臺幣5,000元;惟計畫主持人於各類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一份國際合作主持費。

 

適用上揭說明,迄今已公告之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臚列如下

科技部補助項目

截止申請日期

科技部與加拿大國家研究院2019年雙邊合作研究計畫(原專題擴充加值)

107.6.25

臺灣-斯洛伐克(MOST-SAS)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107.6.6

臺灣-捷克(MOST-GACR)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107.5.24

2018年科技部與蒙古教育文化科學部共同研究計畫

107.5.25

科技部與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RFBR)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107.6.11

科技部與俄羅斯科學院西伯利亞分院(SBRAS)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107.6.11

臺灣-波蘭(MOST-NCBR)雙邊合作研究計畫暨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107.07.24

臺灣-捷克(MOST-TACR) 2019-2021國際合作鏈結法人(DELTA)計畫

1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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