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消費者保護研究』第21輯稿件及發表徵求啟事
| 一、 | 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5年3月8日院臺消保字第1050156081號函。 |
| 二、 | 該處為帶動相關領域研究風氣及供消費者保護業務推動之參考,逐年編印旨揭刊物。有鑑於近年新興消費議題與型態之發展、消費者價值觀與行為之轉變、法令規範與實際執法間之差異等,本(21)輯爰規劃於徵稿期間同步建立「消費者保護學術研討會」平台,邀請投稿者於會中發表所投論文並進行意見交流,嗣由本刊物收納會上發表具代表性之論文。 |
| 三、 | 為使稿件內容更為豐富與優質化,本輯稿件及發表徵求啟事略修正如次:(詳附件) |
| (一) | 徵稿主題為「消費者保護相關領域」,子題(建議但不限於)包括「消費者保護行政」、「公民社會與消費者保護」、「新興消費者保護議題」及「消費者保護之法制與實務」等。 |
| (二) | 徵稿對象(不限國內學者專家):單一作者或多名作者共同撰稿時,各作者均應符合下列至少一項資格: |
| 1、 | 各大專校院專(兼)任教師、碩博士生; |
| 2、 | 或相關學術研究機構專(兼)研究人員; |
| 3、 | 或消費者保護行政機關、企業、非營利組織等實務領域專家。 |
| (三) | 辦理方式及期程: |
| 1、 | 第一階段:「論文大綱」審查,請有意者於本(105)年3月31日(星期四)前提交「作者基本資料及論文大綱」。 |
| 2、 |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將於本年4月22日(星期五)前通知其於6月30日(星期四)前提交論文全文。 |
| 3、 | 第三階段:提交論文全文者,邀請其參加「消費者保護學術研討會」公開發表論文,研討會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
| 4、 | 第四階段:請前階段發表人參考與談人意見、本刊物論文撰寫體例及字數限制修正稿件,經同儕審查通過後,收錄於本輯。 |
| 四、 | 本案聯絡資訊: |
| (一) | 邱琦閔小姐,電話:(02)3356-7825,email:angeline@ey.gov.tw。 |
| (二) | 邱曉萱小姐,電話:(02)3356-8262,email:shirley@ey.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