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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03學年度大學校院創新創業扎根計畫」申請須知,欲申請之系所,敬請於5月8日前檢附申請文件送研發處彙辦。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4月17日臺教高(一)字第103005446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提升大學校院創新創業課程品質、培育具有企業家精神之人才,連結產學合作能量及形塑校園創業風氣,爰實施「大學校院創新創業扎根計畫」。該計畫分「創新創業課程開設及發展計畫」及「創新創業中心示範學校計畫」,得擇一申請,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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