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宣導狀況(學務處、教務處、通識中心、推廣中心)
智慧財產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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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務處於本校學生個人獎懲辦法中明訂勿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第九條第十七款學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者核予記小過乙次或二次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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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宣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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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泛結合課外活動、推廣教育活動與通識教育課程,強化學生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識和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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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智慧財產權通識課程開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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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
全校課程數
(A)
智慧財產權通識課程數
(B)
智慧財產權通識課比例
(C=(B/A)*100%)
第1學期
548
0
----
第2學期
546
11
2.01%
小計
1094
11
1.00%
b.全校修習智財通識課程學生數及比例學期
全校學生人數
(A)修讀智慧財產權通識課程學生數
(B)修讀智慧財產權通識課學生比例
(C=(B/A)*100%)
第1學期
2243
0
----
第2學期
2243
423
18.86%
小計
4486
423
9.43%
開課系所名稱
課號
課名
年級
班別
教師名稱
通識中
GC129
資訊應用教育
1
G
施碧霞
通識中
GC129
資訊應用教育
1
B
施碧霞
通識中
GC129
資訊應用教育
1
F
施碧霞
通識中
GC129
資訊應用教育
1
A
許志文
通識中
GC129
資訊應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