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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國科會102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自102年2月1日(星期五)起開始接受申請,請 查照轉知。

一、依據102年01月11日臺會文字第1020003229號函辦理。
二、本案僅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申請資格詳見作業要點第二點之規定),以獎勵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進入最後一年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博士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
三、本案每年獎勵人數至多以一百名為原則,獲獎人以獎勵一次為限,獎勵金新臺幣42萬元。本(102)年度獎勵期間自本(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獲獎人於獎勵期間不得支領計畫項下助理人員之工作酬金、國科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之公費、臺灣獎學金、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之補助、按月支領其他專兼職工作酬金或有勞務付出之獎金,以及其他我國政府所資助博士生赴國外研修之公費、獎助學金或相關費用。
四、由於本(102)年度獲獎人之獎勵期間自本(102)年8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止,故預計於本(102)年7月底以前可以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五、申請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請於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及上傳申請資料。
(二)指導教授亦請於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學術研發服務網」審閱申請人上傳之申請資料,若同意指導申請人進行相關研究及撰寫博士論文,請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申請人若有兩位指導教授,則兩位指導教授皆需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上開「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係提供國科會審查之用,申請人及學校承辦人均無法閱讀其內容。
(三)以上程序完成後,申請人請另電知研發處承辦人蕭秀萍,分機1233,俾便於4月1日前將申請函文送達國科會。
六、相關參考資料與作業要點業已公告於電子佈告欄、本校首頁與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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