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縣政府擬委託辦理「101年度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委外訪查計畫」乙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100年12月26日府勞資字第1000543364號函辦理。
二、為瞭解該府補助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之執行情形,協助機關了解所補助之各工會是否確實依計畫執行及學員上課實際狀況,並將訪查成果提供作為機關辦理下一年度補助之參考,特訂定此訪查計畫。
三、如欲申請單位,請依該府委託辦理101年度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委外訪查計畫徵求訪查單位需求書提報計畫建議書一式3份,於101年1月3日前送達研發處。
四、「101年度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委外訪查計畫」徵求訪查單位需求書、訪查表、及契約書草案,請參照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