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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執行國科會各類專題研究計畫,請於該會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助經費結案,請 查照轉知。

一、依據國科會100年05月23日臺會綜二字第1000034115號函辦理。
二、如未依時辦理結案,經國科會屢次稽催,超過執行期限1年以上仍未結案者,國科會將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專題研究計畫合約書規定,扣除本校下期計畫撥款項內未結案之補助經費,並視同繳回未結案計畫之經費,該計畫經費部分即予結案,至研究成果報告之管考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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