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本校執行國科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請確實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專題研究計畫合約書規定,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向國科會�

一、依據國科會100年05月09日臺會綜二字第1000031328號函辦理
二、未於國科會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助經費結報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含出國心得報告),經國科會稽催仍未辦理者,將依合約書規定,視情形暫停對本校全部或部分補助。
Click Num:
Login Su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