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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轉知。

一、依據國科會100年01月14日臺會合字第1000004337號函辦理。
二、本次要點修正重點為:1.刪除申請年齡門檻限制(第二點);2.增設受補助人懷孕之處理方式(第三點);3.國外研究補助起始日期最早為審查結果公告日次年之1月1日(第六點)。
三、100年起申請者適用旨揭修正之作業要點,99年以前核定之受補助人仍依照申請當年度公告之作業要點辦理。
四、應屆畢業博士生若可於辦理簽約前取得博士學歷證明者,亦可依旨揭要點提出申請。
五、申請人請自行提出申請,無須透過就讀學校或服務機關。今年申請截止日遇假日,依規定順延一日,國科會申請作業系統自100年6月1日至8月1日中午12時止開放受理線上登錄及申請文件繳交;完成網站線上申請手續後,下載列印申請書合併檔首頁,簽名後於8月10日前寄達,始完成報名程序。
六、相關要點與資料,已公告於電子公文公佈欄或本校與研發處首頁,亦可上國科會網站(國科會首頁\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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