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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100年度特約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至99年12月31日下午6時前截止收件,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國科會99年11月16日臺會綜二字第0990082686號函辦理。
二、特約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已退休人員除外),且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三次者。
三、特約研究計畫為至多三年期計畫,於同一期間內,以申請一件為限,但計畫主持人得同時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一般專題研究計畫。
四、計畫主持人執行特約研究計畫,最多以二次為限。已執行一次三年期傑出學者研究計畫期滿者,視同執行一次特約研究計畫。
五、請依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方式,於旨揭截止時日(國科會所訂期限)前,將申請案完成線上傳送,逾期無法受理;是日同時有五類大宗計畫申請案截止,資料上傳製檔較平日更為費時,敬請提早作業,特約研究計畫申請名冊請務必於備註欄內註明申請人獲得本會傑出研究獎之年度,以利作業。
六、本特約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0年8月1日開始。
七、相關附件請於電子公文公佈欄或本校與研發處首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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