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專畢業生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開始了!!即日起接受報名!!名額有限!!請96-98級畢業生把握機會!!
親愛的老師、同學大家好
教育部於99年7月提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二階段,適用於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今年應屆畢業、去年、前年畢業生,不含研究所),如您有意願,可參考附件資料,或連結至網站詳細了解此計畫內容。
擷錄方案重點及本校執行方式如下:
一、辦理期程:
二、申請條件:
96至98學年度(於97年至99年畢業生)大專以上畢業生並領到畢業證書為限(不含研究生)且目前待業中之校友為優先。
1. 98學年度應屆大專畢業生:適用第2階段,自
2. 96-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已參與第1階段之實習員至
三、申請人數上限(依教育部實際審查核定人數為準):
總計約35人。
四、實習員每月薪資:
實習員實際薪資尊重勞動市場機制,由企業全額負擔薪資及企業須提撥之勞、健保、勞退金 (月薪最低保障本薪22,000元)。
政府提供實習機構就業實習補助每名每月新台幣壹萬元整。
五、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申請,額滿截止。
六、申請方式:
96學年度至98學年度(即指97年6月以後)畢業的大專畢業生(不含研究生)提早與學校聯絡,並於
http://968.lhu.edu.tw/default.aspx ,免費登錄申請。
七、聯絡方式:
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或來電
電話:03-3283201ex1234 校友服務組 馬小姐
傳真:03-3285461
E-mail:mary8315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