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局公布去年智慧侵權案件查緝結果,截至去年11月底,網路侵權的案件比率仍超過六成,為了有效遏止網路侵權,今年智慧局將召集台灣的網路服務提供(ISP)業者,協助擬定「三振條款」施行細則。
根據保智大隊最新的查緝報告顯示,截至去年11月底,查緝1,907個智慧財產侵權案件,其中網路侵權案件占63.31%,共1,213件,其他侵權來源則以夜市409件、店面147件次之。
智慧局副局長陳淑美表示,智慧財產網路侵權的案件曾於2006年達到高峰,占所有侵權案件的八成多,但這兩年數量已逐漸趨緩,降至六成左右,為讓權利人更有效在網路主張權利,立法院也於去年4月底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中的「ISP法案」,智財局並於去年11 月公告實施。
陳淑美表示,「ISP法案」主要是為了防止網路侵權氾濫,提供ISP業者「責任避風港」的機制,業者只要遵守「通知取下」(Notice & TakeDown)原則,依規定移除或是回復非法資訊,就可以免除民事賠償責任。
由於「通知取下」沒有警方介入,且法令實施不到兩個月,成效難以彰顯,今年將會與ISP業者合作制訂完整的效益評估。
所謂的「三振條款」是指一旦有權利人主張遭到侵權,ISP業者要通知並取下侵權人的服務,三次侵權後即可採取終止使用者連線的期限長度,或砍掉使用者的帳號等作法。
陳淑美指出,「三振條款」勢在必行,但是條文細項規定將訂在ISP業者和網路使用者的契約,智財局今年將協助ISP業者擬定「三次侵權」的定義和相關罰則。
智財局國際事務暨綜合企畫組長蔡允中也發現,目前智慧財產的侵權案件不但逐漸從實體轉移到網路,更有全球化的趨勢。由於網路突破空間的限制,現在查緝網路侵權案件時,最大的瓶頸就是遇到侵權的網站IP設立在國外,其中又以設在大陸最多,比率超過半數,其次是設在美國,比率超過三成。
面對侵權案件趨向虛擬化和全球化,蔡允中表示,未來希望透過雙邊合作的機制,與大陸或是美國等國家,以聯合查緝的方式,解決這樣的困境。
【經濟日報╱記者伊娃兒•撒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