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科會102年11月21日臺會文字第1020078222號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之執行期限為自103年8月1日開始。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國科會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各項規定。
三、申請人需在經典譯注計畫(以下簡稱譯注計畫)名稱之後標明所譯注經典為國科會「公告書單」或經審查通過之「自提書單」(請附審查通過通知)。
四、依照譯注計畫作業要點,申請人往年如有執行國科會譯注計畫,需經審查通過出版後始得再行申請譯注計畫。申請人在譯注計畫研究內容部分需說明往年執行譯注計畫成果的出版情形。
五、申請人如擬譯注近當代經典,需先行了解原著作之中文正(繁)體字版翻譯權與出版權狀況並將徵詢結果附在研究計畫內容,待譯注計畫通過後國科會將由授權出版社正式洽購中文正體字版權。
六、103年度譯注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請於102年12月31日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送件,並另電知研發處承辦人蕭秀萍,分機1233。
七、各類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譯注計畫之研究內容(表格C012-2)除一般說明外,另加試譯5頁、注釋5例以及對照之原典5頁,以資審查。
八、相關計畫作業要點、公告書單、譯注計畫稿費標準表、歷年譯注計畫名冊、譯注計畫成果出版品等文件,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最新消息處」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