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0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 查照轉知。

一、依據國科會102年07月30日臺會綜一字第1020049108號函辦理。
二、本校各教學單位如於102年度新聘55歲以下國內第一次受聘或受聘前五年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資格詳見相關補助措施),意欲申請本補助計畫者,請於9月16日前提供本校辦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支給規定之附件三電子檔資料予研發處,俾便協助撰擬延攬計畫。
三、措施規範與計畫書等表件,請至本校首頁與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參考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