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101年度開發型及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即起受理申請

一、依據國科會101年5月10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29549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博士後人員研發能量投入產業,以提升企業研發技術創新,並使計畫執行機構之管理依據更周延,產學要點第8點增列第4項規定:
  「博士後研究人員得因執行計畫需要至合作企業參與研發,其工作內容、期間等相關事項由計畫執行機構以契約明定。」。
三、旨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1年11月1日,計畫申請人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並101年7月13日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另電會知研發處學術發展組承辦人蕭秀萍,分機1233。 
四、相關產學計畫文件可自行於國科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五、國科會產學業務聯絡電話:02-2737-7571∼72(綜合業務處三科)、資訊系統操作業務聯絡電話:0800-212-058(資訊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