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院組織法第四條及本院院士選舉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 定辦理。
二、本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於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中選舉之。
三、各大學提名院士候選人時,應以其所包含之學科為範圍。 並應先經其最高學術評審會議通過,檢具會議紀錄,且由首長在院士候選人提名表上簽名,加蓋機關之印信。
四、請依提名作業說明辦理,中、英文提名表均需逐欄繕打及 併附電子檔(請提供 PDF 及MS Word檔案);10件代表性 研究或創作,請提供期刊、論文、專書著作之電子檔,如 專書無電子檔,請提供封面、目錄與摘要之電子檔,另郵 寄提供紙本書籍;連同貴單位最高學術評審會議之會議紀錄、被提名人中、英文詳細學經歷與完整學術著作目錄 (含電子檔或網址),於旨揭於提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 件寄送至nominate@gate.sinica.edu.tw信箱,並於確認收 到郵件回復後,始完成提名送件程序,逾期不予受理。提名表請自行至本院網站(https://www.as.edu.tw /nominate.html)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