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受理100年度「傑出研究獎」申請案,請 查照轉知。

一、依據國科會100年6月7日臺會綜二字第1000037845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計修訂第三、第四、第六及第七點規定,並自即日起實施。
三、申請人須於100年7月29日(國科會規定之日期)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另電本校研發處學術發展組蕭秀萍,分機1233。
四、榮獲100年度傑出研究獎者,於獎勵期間(自100年8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如有主持國科會傑出學者研究計畫、跨領域整合型計畫總計畫、尖端研究計畫、卓越領航計畫總計畫、卓越團隊計畫總計畫及學術攻頂研究計畫,其研究主持費將調整為月支新台幣1萬元,並將傑出學者研究計畫修改為一般型研究計畫。
五、相關作業要點、傑出研究獎申請表、傑出研究獎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及100年度傑出研究獎申請名冊,已公告於電子佈告欄、本校首頁與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