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衛生署「生物檢體輸入輸出作業要點」(草案)公告,請 查照轉知。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04月15日臺高通字第1000061989號函辦理。
二、旨揭草案與原行政院衛生署函文業已公告於電子佈告欄、本校首頁與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參考。
生物檢體輸入輸出作業要點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生物檢體輸入輸出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