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科會100年02月18日臺會合字第1000011998號函辦理。
二、請計畫主持人於旨揭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另電知研發處學術發展組蕭秀萍小姐,分機1233。
三、另每件申請案所需之「國外研習機構參考意見表」應由計畫主持人主動提供給擬前往研習之國外機構指導人,請其填寫暨簽署後,於100年5月20日前直接寄交本會業務承辦人(To: Ms. Cheng-Tung TAO, Rm2105 21F 106 Ho-Ping East Road Section 2, Taipei Taiwan 106),申請文件始算完備。
四、本次研習機構、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補助對象及額度、補助項目、補助期限及停留期間等事項請參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試辦方案」及徵求計畫書公告。相關資訊請至本校首頁或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