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
大專校院以上現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二、競賽需求說明
- 創作主題:
(1)以「保護著作權」概念為主題。
(2)宣導對象為國中及高中學生。
(3)以戲劇表演方式演出,可用輕鬆活潑、幽默風趣、感人肺腑、創意爆笑、中規中矩…等各種型態表演。
- 表演時間:
每組演出時間以8-12分鐘為限(實際演出不低於8分鐘, 最長不超過12分鐘,鈴響後請結束表演), 換場時間以3分 鐘為限(含上下換場、佈置道具)。
- 表演人數:
參與表演人數為1人至8人(含)。
三、報名方式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9年10月9日(星期六)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填妥報名表後,請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19樓之1,「99年著作權戲劇爭霸賽-工作小組收」。
四、獎勵方式
第1名: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個
第2名:新台幣 7萬元,獎座1個
第3名:新台幣 5萬元,獎座1個
佳作一:新台幣8仟元,獎狀1張
佳作二:新台幣6仟元,獎狀1張
佳作三:新台幣5仟元,獎狀1張
備註: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執行單位將依法代扣該獎項15%稅額。
活動網頁 http://ipo.nasm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