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
(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
(二)任職公立或政府 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 (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3年2月至7月期間內), 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請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函送。
四、檢附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相關資料亦可至本院網頁https://www. narlabs.org.tw/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