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 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
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
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
要點;修正要點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或簡
稱)。
二、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
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1份,如附件。
法規全文.pdf
函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