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科技部107年年3月5日科部科字第1070016377B號函辦理。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前完成科技部線上申請送件程序,並另電知研發處承辦人蕭秀萍,分機1233。其中申請文件之英文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測驗成績,不得缺漏。
三、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申請人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公告於科技部網站,查詢路徑:科技部首頁\關於科技部\本部各單位\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各類補助辦法\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107年申請108年出國者適用),申請前請自行下載暨參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