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七條及第三條附表,請 查照轉知。
一、依據科技部103年05月01日科部秘字第1030028950D號函辦理。
二、相關修正後法規業已公告於電子佈告欄、本校首頁與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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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七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條文.DOCX